运城市2009年行政机关
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体检通知
2009年运城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体检工作定于2009年8月21日进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体检标准:
参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》
二、体检时间
2009年8月21日。
三、集中地点
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8月21日早7:2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和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在运城学院师范分院(原运城师范学校。地址:运城市盐湖区府东街172号)大门口集中,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,不要过于紧张。
2、体检前一天,要注意饮食,不要吃过多油腻、不易消化的食物,不饮酒,不要吃对肝、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。
3、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,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,保证充足睡眠,以免影响体检结果;注意个人卫生。
4、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、禁水,保持空腹。
5、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集中,不得迟到,迟到15分钟、无故未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对待。
6、体检费用自理,考生自带现金500元,具体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。
体检有关事项可向运城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咨询。
咨询电话:0359-2660407
附:运城市2009年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
运城市招考领导组
二00九年八月十八日